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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 重大主題與負面衝擊

 有關 GRI 準則中對於決定重大主題時,組織鑑別負面衝擊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僅需考量實際發生的  * 僅需考量潛在還未發生的  * 可能是不可逆的  * 不可能是可逆的 答案為: 可能是不可逆的 。 解釋: GRI 準則強調組織在決定重大主題時,必須全面評估其對經濟、環境和社會所造成的 實際或潛在 的 正負面衝擊 。這些衝擊可能包括: 實際發生的衝擊: 組織過去的活動或決策所造成的現有影響。 潛在還未發生的衝擊: 組織未來可能採取的行動或未來的趨勢所可能產生的影響。 可逆的衝擊: 通過採取適當的措施,可以減輕或消除的衝擊。 不可逆的衝擊: 一旦發生,可能難以恢復或修復的衝擊。 為什麼「可能是不可逆的」是正確答案? 衝擊的多樣性: 組織的活動可能產生各種不同類型的衝擊,有些是短期且可逆的,有些則是長期且不可逆的。 風險管理: GRI 準則鼓勵組織識別並管理潛在的風險,尤其是那些可能導致不可逆的負面衝擊的風險。 永續發展: 不可逆的衝擊可能對組織的長期生存和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其他選項為何不正確? 僅需考量實際發生的: 僅考慮過去的衝擊是不夠的,組織必須預測和應對未來的風險。 僅需考量潛在還未發生的: 過度關注未來而忽略現有的問題也是不合理的。 不可能是可逆的: 雖然有些衝擊可能難以逆轉,但並非所有的衝擊都是如此。 結論: GRI 準則要求組織對其造成的負面衝擊進行全面的評估,包括實際的和潛在的、可逆的和不可逆的。這種全面的評估有助於組織更好地理解其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來減輕這些影響。 補充說明: 重大主題: 對組織的經濟、環境或社會表現產生重大影響的議題。 雙重重大性: 既考慮組織對外部的影響,也考慮外部因素對組織的影響。 希望這個解釋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提出。

GRI 重大主題資訊來源分析

 有關 GRI 準則中對於決定重大主題時,組織為了鑑別衝擊而使用的資訊來源,下列何者 錯誤 ?  * 可以透過組織自己建立的申訴機制來蒐集  * 組織同時也可以使用來自更廣泛的企業風險管理系統的資訊  * 更廣泛的企業風險管理系統專門鑑別組織本身的風險,不包含對組織外部經濟、環境和人群的衝擊  * 組織可以使用的外部資訊來源包括新聞機構和公民社會組織 答案是: 更廣泛的企業風險管理系統專門鑑別組織本身的風險,不包含對組織外部經濟、環境和人群的衝擊 。 解釋: GRI 準則 強調企業應全面評估其活動對經濟、環境和社會的影響,並將這些影響納入重大主題的決定中。 企業風險管理系統 的主要目的是識別、評估和管理組織內部的風險,以確保組織目標的實現。雖然它可以提供一些關於外部環境的資訊,但其重點並不完全在於對外部利益相關者的影響。 其他選項分析: 透過組織自己建立的申訴機制來蒐集 :正確。申訴機制可以反映出利害關係人對組織活動的看法和疑慮,是重要的資訊來源。 組織同時也可以使用來自更廣泛的企業風險管理系統的資訊 :正確。企業風險管理系統可以提供關於組織內部運作和外部環境的資訊,有助於識別潛在的重大主題。 組織可以使用的外部資訊來源包括新聞機構和公民社會組織 :正確。這些外部來源可以提供關於社會趨勢、環境問題和利益相關者關注的資訊,有助於組織更全面地評估其影響。 結論: 只有選項三是錯誤的。GRI 準則鼓勵組織從多個來源收集資訊,以確保對重大主題的評估是全面且客觀的。企業風險管理系統雖然是重要的工具,但它並不能完全涵蓋GRI 準則所要求的資訊範圍。 為什麼這個問題很重要? 全面性: 準確識別重大主題是編製高品質永續報告的基礎。 利害關係人溝通: 重大主題反映了組織對其影響的理解,有助於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更有效的溝通。 決策支持: 了解重大主題可以幫助組織制定更明智的決策,以減少負面影響並創造更可持續的未來。 總結來說,GRI 準則鼓勵組織採用多種方法來收集資訊,以確保對重大主題的評估是全面且客觀的。這不僅有助於組織更好地理解其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還可以增強其在利害關係人中的信譽。 想了解更多嗎? 歡迎提出更具體的問題,例如: GRI 準則有哪些具體的指標可以幫助組織識別重大主題? 如何將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納入重大主題的決定過程中? 不同產業的重大主題有什麼...

GRI 重大主題鑑別

 有關 GRI 準則中對於決定重大主題時,組織鑑別衝擊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可以使用第三方評估所得的資訊  * 不可以使用第三方評估所得的資訊  * 不可以使用自己評估所得的資訊  * 只可以使用自己評估所得的資訊 答案為: 可以使用第三方評估所得的資訊 。 解釋 GRI 準則鼓勵組織在鑑別重大主題時,採用多種資訊來源,以確保評估結果的全面性與客觀性。第三方評估所提供的資訊,例如: 外部專家意見: 第三方專家對於產業趨勢、法規變化、社會議題的深入了解,能提供組織更客觀的評估角度。 產業基準: 第三方評估可能參考同業的最佳實踐、產業平均水平等數據,有助於組織了解自身在產業中的相對位置。 利害關係人觀點: 第三方評估機構可能透過調查、訪談等方式,收集來自客戶、供應商、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的意見,更能反映外部對組織的期待。 為什麼不能只依賴單一資訊來源? 單一來源的局限性: 自身評估可能受到組織內部觀點的限制,而忽略外部的看法。 提高評估的可靠性: 多元資訊來源能相互印證,降低單一來源的偏誤,提高評估結果的可靠性。 符合 GRI 準則精神: GRI 準則強調透明度、參與性與可比性,使用多種資訊來源符合這些原則。 結論 在鑑別重大主題時,組織可以且應該充分利用第三方評估所得的資訊,結合自身評估結果,以更全面、客觀的方式決定對組織具有重大影響的議題。 其他選項為何不正確? 不可以使用第三方評估所得的資訊: 這與GRI準則鼓勵多元資訊來源的精神相悖。 不可以使用自己評估所得的資訊: 組織對自身業務的了解是評估的基礎,不能完全排除。 只可以使用自己評估所得的資訊: 這會導致評估結果不夠全面,缺乏客觀性。 總結來說,GRI準則鼓勵組織在鑑別重大主題時,採用多元的資訊來源,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評估、內部評估、利害關係人意見等,以確保評估結果的可靠性與透明度。 想了解更多嗎? 如果您想更深入了解GRI準則或重大主題鑑別的相關細節,歡迎提出更具體的問題。以下是一些可能感興趣的議題: GRI準則的最新版本有哪些更新? 如何進行利害關係人參與? 如何評估重大主題的優先順序? 鑑別重大主題的常見挑戰有哪些? 請隨時提出您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