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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永續作為檢驗標準

 下列何者 不適合 用來檢驗金融機構執行永續作為的查核或標準?  * 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  * RE100  * 赤道原則  * IFRS 17 答案是: IFRS 17 。  IFRS 17 不適合 用來檢驗金融機構執行永續作為的查核或標準。 以下說明原因: 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 :這是一個國際標準,用於量化、報告和驗證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直接關係到環境永續。 RE100 :這是一項全球倡議,承諾企業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電力,直接促進能源結構的永續轉型。 赤道原則 :這是一套金融行業的風險管理框架,用於評估和管理為專案融資提供資金時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直接影響金融機構在永續發展方面的作為。 IFRS 17 :這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7 號公報,主要規範保險合約的會計處理,著重於財務報告的透明度和一致性,與金融機構的永續作為 沒有直接關聯 。 因此,IFRS 17 主要是一個會計準則,並非衡量或檢驗金融機構永續作為的標準或查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