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 省略理由說明辨析
下列關於 GRI 允許的省略理由描述,何者錯誤? * 若組織在要求的揭露項目中有某些資訊無法取得,則組織應該解釋無法取得的原因,並描述取得資訊所採取的步驟以及預計取得該資訊的時程 * 若因為保密規定而無法揭露時,就必須遵守保密協議,不能描述該特定的保密規定 * 若組織在要求的揭露項目中不適用,則應該解釋不適用的原因 * 因當地法律規定而無法揭露時,必須要描述這特定的法律禁令
答案是:若因為保密規定而無法揭露時,就必須遵守保密協議,不能描述該特定的保密規定。
根據 GRI(全球報告倡議組織)準則,組織在永續性報告中若無法揭露某些要求的資訊,必須提供合理的省略理由。以下是關於 GRI 允許的省略理由的說明:
- 資訊無法取得:
- 組織應解釋無法取得資訊的原因。
- 描述為取得資訊所採取的具體步驟。
- 提供預計取得該資訊的時間表。
- 保密規定限制:
- 組織應描述受特定保密規定所禁止之揭露項目。
- 組織應該描述受特定保密規定所禁止之揭露項目,並非不能描述該特定的保密規定。
- 不適用:
- 若揭露項目不適用於組織,應解釋不適用的原因。
- 特定的法律禁令:
- 組織應描述特定的法律禁令。
因此,選項「若因為保密規定而無法揭露時,就必須遵守保密協議,不能描述該特定的保密規定」是錯誤的。
總結來說,GRI 準則要求組織在省略任何必要資訊時,必須保持透明度,並提供充分的理由,以確保報告的可信度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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