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溫室氣體盤查規範辨析

 企業依據盤查目的,所需依循之溫室氣體盤查規範會有不同,其通用的基本原則,下列敍述何者不正確? * 屬環境部公告之納管事業,必須依循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規定,進行盤查及紀錄文件化後上傳 * 屬單純想初步瞭解自身溫室氣體排放情況者,可選擇參考政府相關部門提供的溫室氣體排放計算工具進行初步的盤查,或參考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CNS 14064-1:2021、ISO 14064-1:2018 等相關規範進行盤查 * 屬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指定之揭露企業中,企業屬環境部公告納管事業時,該納管事業須依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規定進行盤查,非屬環境部公告納管事業,則依據金管會規定進行盤查 * 屬跨國企業或國內產業供應鏈之上游供應廠商或下游客戶,雖非屬主管機關規範應執行盤查之企業,仍須依循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的盤查規範

答案是:屬跨國企業或國內產業供應鏈之上游供應廠商或下游客戶,雖非屬主管機關規範應執行盤查之企業,仍須依循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的盤查規範。 

給定企業溫室氣體盤查通用的基本原則,以下敘述不正確的是:

屬跨國企業或國內產業供應鏈之上游供應廠商或下游客戶,雖非屬主管機關規範應執行盤查之企業,仍須依循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的盤查規範。


原因說明

  • 環境部公告之納管事業: 這類企業確實需要依循環境部公告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進行盤查、紀錄及上傳,這是法規要求。

  • 初步了解自身排放情況: 對於只想初步了解自身排放的企業,可以選擇較彈性的方式,例如參考政府提供的計算工具,或依循如《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CNS 14064-1:2021、ISO 14064-1:2018 等國際或國家標準進行盤查,這些都是正確且彈性的做法。

  • 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指定揭露企業:

    • 如果企業同時是環境部公告的納管事業,那麼就必須優先依循環境部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進行盤查,因為這是具法律強制力的規範。

    • 如果企業不是環境部公告的納管事業,則需要依據金管會的規定進行盤查,這也是正確的,因為金管會有其揭露要求。

  • 跨國企業或供應鏈廠商(非主管機關規範): 雖然這些企業可能不是主管機關強制要求執行盤查的對象,但為了符合客戶(尤其是跨國企業客戶)的要求、建立永續形象或應對未來潛在的碳關稅等,他們通常會主動選擇依循如 ISO 14064-1 等國際標準或客戶指定的盤查規範,以確保數據的國際互通性及可信度。然而,題目中「仍須依循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的盤查規範」的說法是不正確的。這些企業不一定"必須"依循台灣環境部的指引,他們有更多元且更常選擇的國際標準或產業規範。他們之所以進行盤查,更多是出於商業需求與自願性,而非台灣主管機關的強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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