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敘述之正確性辨析

 關於溫室氣體的敘述,以下何者正確? * UNFCCC 第三次締約國會議中所通過的京都議定書及第十七次締約國會議第十五號決議中的溫室氣體共有七種 * 我國環境部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溫室氣體共有五種 * 依據我國環境部規範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者,需盤查的溫室氣體包含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一氧化氮 (NO) * 我國環境部氣候變遷因應法定義之溫室氣體包含臭氧 (O3)

答案為:UNFCCC 第三次締約國會議中所通過的京都議定書及第十七次締約國會議第十五號決議中的溫室氣體共有七種

綜合查詢結果,以下是關於溫室氣體的敘述,並判斷其正確性:

  • UNFCCC 第三次締約國會議中所通過的京都議定書及第十七次締約國會議第十五號決議中的溫室氣體共有七種

    • 京都議定書最初規範了六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氧化亞氮 (N2O)、氫氟碳化物 (HFCs)、全氟碳化物 (PFCs) 和六氟化硫 (SF6)。後來透過多哈修正案新增了三氟化氮 (NF3),使總數達到七種。
    • 關於「第十七次締約國會議第十五號決議」是否明確規定了七種溫室氣體,查詢結果並未直接顯示該決議的具體內容與溫室氣體種類數量。COP17主要聚焦於 Durban Platform for Enhanced Action 的發展,以及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議題。
    • 因此,此選項的敘述不完全精確,特別是關於「第十七次締約國會議第十五號決議」的部分。
  • 我國環境部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溫室氣體共有五種

    • 根據我國環境部「氣候變遷因應法」及相關管理辦法,所管制的溫室氣體種類包括: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氧化亞氮 (N2O)、氫氟碳化物 (HFCs)、全氟碳化物 (PFCs)、六氟化硫 (SF6) 及三氟化氮 (NF3),共七種
    • 因此,此選項的敘述是錯誤的。
  • 依據我國環境部規範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者,需盤查的溫室氣體包含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一氧化氮 (NO)

    • 我國環境部規範進行溫室氣體盤查,需盤查的溫室氣體種類包括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氧化亞氮 (N2O)、氫氟碳化物 (HFCs)、全氟碳化物 (PFCs)、六氟化硫 (SF6) 及三氟化氮 (NF3)。
    • 選項中提到的是「一氧化氮 (NO)」,但溫室氣體指的是「氧化亞氮 (N2O)」。兩者是不同的化學物質。
    • 因此,此選項的敘述是錯誤的。
  • 我國環境部氣候變遷因應法定義之溫室氣體包含臭氧 (O3)

    • 我國環境部「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列管的溫室氣體不包含臭氧 (O3)。雖然臭氧在大氣中具有溫室效應,且對流層臭氧是空氣污染物,但它並未被納入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所規範的溫室氣體種類中。
    • 因此,此選項的敘述是錯誤的。

正確的敘述:

雖然所有選項都存在部分不精確或錯誤的地方,但如果硬要從中挑選一個「最接近」或「可能引導至正確理解」的選項,會發現第一個選項在描述京都議定書的部分,提到有七種溫室氣體(加上NF3後),這個資訊是正確的。然而,其後半段關於「第十七次締約國會議第十五號決議」的部分,並沒有足夠資訊確認其是否也明確提及七種溫室氣體。

基於嚴謹性,上述選項均有誤導或不完全正確之處。如果題目要求選出正確的選項,則需要更精確的敘述。

重新檢視並提供正確資訊:

  1. UNFCCC 京都議定書:最初規範6種溫室氣體,後來透過多哈修正案新增三氟化氮(NF3),使其總數達到7種。
  2. 我國環境部「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了7種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及三氟化氮(NF3)。
  3. 溫室氣體盤查:需盤查的溫室氣體種類與「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列種類一致,為 CO2, CH4, N2O, HFCs, PFCs, SF6, NF3。
  4. 臭氧 (O3):雖然是對流層溫室氣體且是空氣污染物,但未被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列為管制溫室氣體。

結論:

基於查詢結果,題幹中提供的四個選項,沒有一個是完全正確的。

  • 第一個選項的問題在於「第十七次締約國會議第十五號決議」的具體內容不明確是否也涵蓋這七種。
  • 第二個選項直接錯誤,我國規定的是七種。
  • 第三個選項將「氧化亞氮 (N2O)」誤寫為「一氧化氮 (NO)」。
  • 第四個選項錯誤,我國法規未將臭氧列入溫室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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